人走后需要立碑,好給后人留下念想,也是生命的一個節點。首先要確定墓碑的款式,再來如何寫碑文也是很重要的,但是如何寫得規范就需要費點心思了。
現在墓碑款式主要有藝術墓碑和傳統墓碑兩種,但從墓碑的規格上就有一定的差異,那么面對這兩種款式的墓碑,我們應該怎么標準的墓碑寫法來呢?
首先墓碑標準寫法中需要立碑人、碑名、立碑人、立碑時間等,看是簡單講究的東西可不少。
單從墓碑的高寬、字體的尺寸大小,也受到傳統信仰以丁蘭尺訂吉兇的限制。丁蘭尺一尺約合公尺的38.01公分,每尺分10格,依次刻著“財、失、興、死、官、義、苦、旺、害、丁”等字,以“財”、“興”、“官”、“旺”、“丁”、“義”為吉。墓碑的所有文字須編排在合乎丁蘭尺吉度的面積里,甚至對文字大小也相當講究,當然是以符合吉度為佳。
再來,墓碑碑文的稱謂是要由最親的人書寫的不能跳著寫,除非人不在了。還有就是長輩的碑文應該如何書寫?如父母親的,要稱為“考”,“妣”,男女都一樣,兩者的區別就是“顯”和“先”的運用,“顯”即逝去的人沒有長輩了,而由孫輩人稱之為“先”。
最后墓碑的字數要符合合生老,,就是行數和字數都必須“合生老”,列數不作要求,能合就盡量合。有些人家,就連每行、每列的字數都要求“合生老”,這是過分的講究,一般情況是做不到的。所謂“合生老”,就是按“1、2、3、4、5”去對應“生、老、病、死、苦”,最后的一行和最后的一個字,必須落在“生”字或“老”字上。